领导好,我是去年买的枫丹新悦,当初决定再新都区购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销售说可以读旃檀小学 ,想着小区离学校不过几百米,根国家政策中的就近原则,才选择落户到新都,本身斑竹园那块房价不算便宜又没地铁,也没有商圈,冲的就是学区来的,现在说的又不能读,被划分到1公里外的斑竹园小学,这个让我们全体业主很难理解,其中也包括中梁的有小孩的业主,这处的房产价值谁来保证。国家不是说的就近原则吗,而学校就几百米,近在咫尺却不能读,请问对于学校的划分原则是什么。以后谁还愿意再新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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