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凤朝市长您好
本人购买的双流区“葛洲坝紫郡兰园”项目商品房,本人按要求交了契税已经快一年,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房产证,由于葛洲坝这个国企开发商是一个项目成立一个公司,双流区“葛洲坝紫郡兰园”所在项目公司已取消,造成我目前找不到他们公司,物业只负责收资料,不给联系方式,恳请政府帮忙找到这个开发商,让其正常给我办理房产证!此问题一直反映没有给我解决,我现在很着急,希望政府引起重视!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请联系开发商提交资料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您办理登记,若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分户产权,请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本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分户产权,需提交以下资料: 1、契税票(原件)、维修资金缴存证明(原件)、分户图(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注:清晰,在有效期内,身份证须二代身份证) 3、登记申请书(注:失去方盖公章,取得方签字按手印) 4、开发企业委托业主办理的委托书 (注:失去方盖公章,取得方签字按手印) 5、机打备案表 (有机打备案号和备案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原 件)(每一篇最下面有网址) 6、公司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土地、房产(盖公司公章))或房屋首次登记记录单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