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4年1月7日晚上20点,天府新区府河河边绿野路四段区域的绿地上,有许多人在干草地上燃放烟花,其中1家人燃放烟花被我劝阻后仍然在继续放,最后不依不挠地才开车离开(黑色奔驰,车牌川A 1HD52)。据我所知天府新区全域禁燃烟花,其次冬季干燥草地上燃放烟花也有极大可能引起火灾,何况整个绿野路四段与府河中间的绿地都是连着的,长达几公里。作为一名市民,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该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的行为进行跟踪整改,同时对该违法燃放烟花男子进行违法教育。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公安分局已做线索掌握,将安排社区民警前往现场巡查,若发现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下一步,公安分局将加大上述区域的巡查力度,并联合社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以上情况于2024年1月1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