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阳光中央公园3栋物业房,外墙装饰柱拆除。现在3#楼属于危房。
2、广大业主和开发商协商拆除88户型此装饰柱外墙墙砖(不拆图上的柱子),开发商发文影响稳定,自己的物业则先拆了。这不是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么?
3、诉求:设计公司结构专业,房建局,质监局对该拆除部位做出整个楼栋《结构栽荷强度计算书》,是否满足标准,并共识业主。
业主:
您好!您的来电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核实,您反映的3栋物业用房入口未设计装饰柱,不存在拆除行为。物业公司进场时未发现装饰柱。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67532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祝您生活愉快!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