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月8日20时22分在红光镇行驶中由于肚子不舒服临时靠边停车找了一家附近商场上厕所,回来就看见交警协管员在贴违停;我立即上前就向协管员说明原因,协管员叫我自己打电话申诉;说不罚款!这只是告知单,在15分钟之内开走都不罚款。第二天我就按照通知单上面打电话咨询,电话一直是占线;请问哈领导?通知单是不是就是罚款单?我们是不是一点申诉的机会都没有啊?那留电话干什么。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交警十三分局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时均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巡查处罚,盲道、人行道以及交通秩序严管路段不适用10分钟内临时停放,若对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有异议可在处理完毕该交通违法后向郫都区司法局(郫都区政府第一办公区1号楼528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