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局文件外地医保转移到成都后进行合并计算,但打医保局服务电话告知成都目前还是不认外地的医保缴费,年限没法合并计算。
想了解下成都医保转移政策到底是怎么样的。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因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及《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42号)规定,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您后期其他医保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拨打医保事务中心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综合咨询:028-63067001,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感谢您对成都医保的支持!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