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市长:
您好!
我特向你反应,成都医保局政策不合理,政策不透明,网上缴费窗口信息公示不全的问题,望调整,整改!
我是一个在外地工作的居民,原以为医保政策是一致的,却不知具体一些政策具有区域化差异,比如购买时间上的差异。由于长期在外工作,我们对于孩子的医保的称呼:少儿互助金和医保就是同一回事并不了解,当我们意识到少儿互助金就是医保时,才意识到需要购买,我们也并不知道具体截止时间,作为普通居民,我认为成都税务公众号可以缴费就表示着可以购买并可以享受医保这一全国普惠性好政策!我们是2024年1月通过成都税务成功缴费,并在3号电话沟通参保地医保局,我表达了想退保并在常住地申请购买医保,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扣费成功。在4号,我们孩子住院,却被告知无法享受医保,于是我再次电话沟通医保局,才被告知1月份购买的,需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但是,在我购买时缴费页面从未提醒我什么时候是可以直接享受的,什么时候是有三个月等待期的,所以当时我理解的就是可以购买,就肯定可以享受,而且3号电话沟通时也没有被告知我1月份购买的政策是需要等待3个月的。我认为成都医保局存在一下不合理的地方:
①政策不合理,既然医保是普惠政策,为什么会存在等待期;
②如果政策要求必须有等待期,那为什么不在所有对应的缴费平台窗口且在醒目的地方进行提醒,什么时候缴费是什么政策,告知居民。这是很典型的政策告知不透明,信息公示不全!
③我个人认为,对于已缴费但医保并没有生效(指需要等待三个月后)且也没有享受到医保政策的,应当允许退保退费,而且只是户口在成都,但已经在外地工作很多年了,允许我们在工作地参保。即便今年也不能在居住地享受,但毕竟在常住地,对于政策了解更方便,更清晰!
恳请市长了解实情,为我们群众考虑,做主!
王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来信反应的是您给孩子购买了2024年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提交购买信息时,并未提示参保地为成都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孩子在绵阳生活及上学,需购买绵阳市居民医疗保险,目前要求申请退费购买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才能参加绵阳市居民医保。我们目前已将您需要退费的诉求反馈给您孩子参保地彭州市医保跟进处理该事宜。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01月17日与您回复,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