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城关丝绸厂,集体所有制企业。1980年至1999年,本人一直就职于该企业,想咨询一下,1992年之前的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吗。我已经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现在准备办理退休。如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我该怎么办理,怎么调档。谢谢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劳动厅《关于在乡镇自办企业劳动的时间不应计算连续工龄的复函》(川人福﹝1992﹞1号)“曾在乡镇自办企业参加劳动的非城镇人口,正式成为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工后,其连续工龄应从本人正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到工作单位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乡镇自办企业劳动的时间,不应计算连续工龄。”文件精神,蓬溪县城关丝绸厂属于乡镇企业,您在乡镇企业工作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蓬溪县人社局社保股,联系电话:0825-542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