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蓝光长岛城一期产权问题不解决,不回应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将涉及住建职能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的规定,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前,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将维修资金交存至市局指定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购房业主按照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将维修资金交存至市局指定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办理大产权证具体的操作流程和需要的文件资料,请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28-87926530。
感谢您对郫都区住建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