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是二婚,我们是2000年拆迁的。媳妇结婚三年已落户,现政府安置房她能享受吗?无房证明,未享受安置房证明以及所有需要的资料都已集齐,到分房时却说还要五年才能享受分房待遇,而且还要付安置房百分之五十的房屋款才能给房。请问这些符合政府拆迁安置政策吗?就此恣询,万分感谢能得满意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公平街办高度重视,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公平街办安置工作系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多元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府办规【2023】3号文件相关规定开展。该文件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公开,您可登录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非常感谢温江区公平街办的高度重视和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