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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低品质的玉手镯高价卖给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8 13:15 已回复

      2023年4月9日我与老伴跟团旅游在四川省夹江县辰美工艺品馆被导游要求下车,随后便有人以介绍玉器,珠宝知识为由将我们引入一房间,在这个房间里,见到一个自称是老板妹妹的王姓小女孩,带我们参观所谓的“金镶玉”,该女孩称为了感谢我们的配合,用各种话术诱导我们,将标价一套7万元的“金镶玉”挂扣,5万元卖给我们,并送每人一个小挂件,两个挂牌,一个手镯,我们也挺相信她的,以5万买下了两个“金镶玉”挂扣。

       回到家乡后,本人因身体原因一直住院,元旦前无意中上网,看到了一篇新闻《跟团游被忽悠买买买  乐山夹江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我怀疑是否遭遇了购物陷阱,经北京市相关珠宝鉴定机构评估,该“金镶玉”挂件市场价格每件1500元左右,于是我意识到无良商家把原本两个三千元商品虚报到7万元,再以5万元卖给我们,意图让游客上当受骗。

       我与老伴退休后基本没出过远门,原本去云南旅游,经过对比,感觉四川的旅游环境好,所以选择了四川,总的感觉也是挺好的,但就是在夹江遭遇了旅游陷阱,个别的不良商家忽悠欺诈游客,损害了四川大好的旅游环境,对这类无良商家应该严肃整治。因该套挂件并未佩戴,前几天我联系了客服,商讨退款事宜,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们退休人员工资并不高,该商家以次充好,虚报价格,欺诈消费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此我要求该商家将5万元购货款全部予以退还。如不予退款,我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要求该商家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希望有关政府机关能够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办、整治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5 14:36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夹江县辰美工艺品馆已与您协商解决此事。
感谢您的留言。

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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