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已经停缴社保,灵活缴纳社保也停了,还是开通不了公积金灵活就业账户,一直显示有社保缴纳记录。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开通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账户时所提示的社保缴存情况为成都人社系统自动返显,暂无法人工修改。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原件、盖章版社保缴存明细(鲜章、电子印章均可)前往成都行政区域内我中心任意服务大厅办理。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4年1月9日多次与您联系,您均未应答,因此无法与您沟通,了解您的具体情况,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