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于2023年12月13日通过天府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到2023兴隆湖杯“跑遍四川”迷你马拉松比赛,并通过天府发布公众号提供的链接进行报名(报名人数3人,共计缴费180元)。
天府发布公众号上说明: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不宜参加比赛;报名后若需取消报名并退费,可联系组委会登记退款原因和退款信息,组委会将于赛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退款。
本人及家人于报名后均患感冒,于2023年12月28日联系天府发布公众号宣传预留的电话028-81258325要求取消报名并退费,得到的答复是报名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5点结束,无法进行退费。
赛委会在天府发布公众号上发布的宣传并未写明2023年12月28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后就无法退费,赛委会拒绝退费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要求赛委会退还缴纳的180元费用。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文创和会展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已与四川省田径协会沟通,四川省田径协会将安排专人联系您办理退费,请您注意接听来电。
以上情况2024年1月11日12:00、1月12日13:50与您联系,电话均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