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邛崃社保有没有40.50政策,如果有,我们该去哪里办理?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您想要咨询的社保“40.50”补贴,实际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43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为下列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2.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后剩余土地面积低于当地规定人均标准(0.3亩/人)的本市户籍农村劳动者;3.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您自述属于被征地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但您目前未从事灵活就业,所以您不符合补贴申报要求。如您符合申报条件,可到所属村(社区)办理,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我们,电话88776110。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8日15:4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