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街道办事处双桥路南二街六六苑小区,该小区为老小区,61栋4单元当前正在加装电梯。电梯施工方:四川中品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问题:
提出问题方为62栋4单元住户,与加装电梯的61栋4单元相邻。61栋在加装电梯时,设计要求将加装的电梯与61栋保持6米距离,那么相应的,实际电梯与62栋的距离则不足3米。严重影响了62栋住户的采光和消防通道。
疑问:
关于电梯是否要与加装的建筑保持6米距离,施工方称是依据公示中的建设参照文件【成发办(2021)2号】文件来执行的,但查询了【成发办(2021)2号】文件并未有6米相关要求。
诉求:
不反对61栋4单元持续加装电梯,但请加装在自己楼门下,不应将电梯加装到其他楼门下,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以上为整体情况,请政务领导关心帮助,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业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增设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责。 设计单位对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是否具备安全条件进行技术论证,负责增设电梯示意方案的制定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工程建设标准和政策要求,确保设计质量,依法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打围规范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安全、地下管线保护和文明施工负责。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