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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泸州市古蔺县城管滥用职权针对执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7 11:28 已回复

泸州市古蔺县城管包庇古蔺县御溪苑物业,打压业主乱作为
1、物业违法在小区绿化之中修建房屋,业主多次举报12345,城管工作人员包庇否认。
2、物业私自封闭小区公共公厕偷懒,多次举报未处理,谎称厕所损坏维护,实则谎言,厕所并未损坏,分明是物业偷懒,小小公厕,维修大半年了,12345都投诉几个月了,还在维修!
3、古蔺县几万户住户乱挂空调外机及窗户防盗网综合执法局城管都不管,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御溪苑物业针对某业主防盗网及空调外机开具执法单,打压某业主。
4、本小区4层多处业主占用绿化,而执法局城管利用职务之便针只对某业主执法,选择性执法,联合物业现场针对某业主执法,其他业主违法建设就不管,其他业主为何不一同执法?投诉12345竟回复其他业主有购房合同,说明可以占用,是购房合同大于了法?还是城管执错了法?
5、御溪苑物业不仅在绿化之中违法建设,而且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上违法乱挂空调外机,多次举报,古蔺执法局城管不管,双方勾结,针对某业主开具一张又一张执法单,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AB同样的情况,执法局说A违法了就是违法了?B没违法就是没违法?
6、本小区4层平台绿化,物业不仅不按时进行维护,楼上掉垃圾严重,下大雨时,泥土冲入下水堵塞不通,多次提醒物业疏通,无人问津,现已成垃圾场无人管理,请问公共绿化该谁维护,该谁管理?
7、小区3-1-401业主违法开外墙,养鸡养鸭,臭死熏天,影响环境恶劣,多次举报物业、城管无人管理!
8、3-1-403业主阳台墙体升高、违法乱砌墙影响整体建筑外观,违法乱挂空调,且再次违法硬化绿化并占用,执法局为何不管?
9、物业砍死绿化中大树,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人管理,故意拖延时间。
12345举报几个月了,城管回复总是颠倒是非,答非所问!上传图片为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3 14:57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泸州市古蔺县城管滥用职权针对执法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一是小区绿化中修建房屋问题,御溪苑小区在综合验收时发现配套设施不完善,缺少相应值班室,故由城投公司修建保安值班室(长*宽*高=3.4m*2.75m*2.6m),供小区业主共同使用,主要用于御溪苑小区公共安全维护的值班值守;二是小区公共厕所问题,目前正常使用中,该公厕管理方为御溪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即成都合达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需由其主管部门县住建局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指导与监督,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对小区的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工作;三是业主在外墙安装防盗网及空调外机问题,根据职能职责,我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进行巡查管控、依法查处,按照《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小区日常巡查监管,新交付小区外立面要求规范统一,凡擅自在外墙安装防盗网及空调外机的业主,我局都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并非只针对某业主。通过无人机排查,御溪苑小区3栋截止目前1-402户4个、1-404户2个、1-502户4个、1-504户1个,共计11个空调外机直接悬挂在楼栋外立面上,防盗网目前均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四是反映4层业主占用绿化问题,小区3栋4楼平台属于绿化,根据《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不得占用,由于该绿化用地位于该楼栋4层转换层的平台上,因只有3栋4层的住户才能到相应的绿化区域,前期由业主自行协商,对各户对应的平台进行绿化提升改造,所以户均设置了到相应平台的门,只有402户设置了前后两道门;第五问题和第三问题一致;六是物业公司不及时维护四楼平台问题,御溪苑小区3栋4楼共有4个平台,分别由相应的住户才能达平台。根据前期业主协商,各户对相应的平台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并负责相关的环境卫生工作。目前因2单元个别住户还未装修,导致平台未开展提升改造工作;七是3-1-401业主违法开外墙,养鸡养鸭问题。开外墙主要用于对4层平台绿化的提升改造和日常维护,相应平台住户均有设置。养鸡养鸭为401住户前期购买未能及时处理后临时养殖,目前已不存在此现象;八是3-1-403业主阳台墙体升高、违法乱挂空调问题不属实,违法硬化绿化并占用问题为该平台本身已硬化,只是对平台进行了提升改造;九是绿化树木问题,实为御溪苑小区交付后,大门值班室旁原栽种的桂花树自然枯死,小区业主代表要求物业清理并更换,物业公司已于2023年4月底在原桂花树旁边进行了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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