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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欠多名离职老师工资!
2024-01-06 22:27:34
已回复

尊敬的曹书记,您好!我与多名老师于今年9月1日从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离职,至今未收到上学期的绩效工资、班主任考核绩效、中考奖。我是2023年5月3日向学校递交辞职申请,与我同一天交辞职申请的老师一共有三人。符合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要离职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自提交辞职申请后也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可学校领导以未提前三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为由拒发这部分工资。我们多次与学校沟通,学校领导辩解说这是按照学校的制度,不能发放。他们所谓的“制度”置就业协议不顾,也违反《劳动法》。我们已向绵阳市教体局反映情况,得到回复与学校相似,说要根据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离职必须每年4月之前提出。那么签定的《聘用合同》不算数,依照《人事管理制度》,这又是遵照哪一部法律?况且,即便是要按照这个《制度》来,我于今年2月已向学校汇报过,并经党委会研究给我开了同意报考证明,难道这个不算提前好几个月向学校报告吗?我们实在想要回自己应有的合法劳动收入,特请领导明鉴!万分感谢!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并未通过教师代表大会讨论,这一点可向在职教师们核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4-01-08 0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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