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鸿通富春山居购房的业主,我于2021年8月在鸿通富春山居项目购房,购房时鸿通公司和我签合同,并在合同里承诺2023年9月交房,由于疫情与高温,鸿通富春山居下发延迟交房告知书,延迟交房3个月。按承诺,应当于2023年12月交付,但现在已经2024年1月6日了,但是却没有任何通知信息,甚至延迟交房信息都尚未发送。小区众多业主四处咨询,多次找到住建局领导,却一直得不到实际解决方案。请问领导,我们业主应当如何做才能合理合法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又有谁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相信您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购房的业主苦不堪言,又该如何办。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您反映富春山居楼盘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项目已延期交房。我单位工作人员多次现场协调各责任主体单位积极施工,人员到岗履职,确保项目质量安全。逾期交房,可按合同约定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官方,未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