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老婆于2024年1月6日去崇州市人民医院看妇科,于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有一个大概30岁的女性与另一位女性搭伙说崇州市人民医院的医生看得很差,于是推荐了崇州惠爱医院,声称自己在崇州惠爱医院看好了。由于我老婆,就去了她说的这个医院,此前,我老婆在崇州市人民医院已经做好了一项检查,去了之后发现医院的环境很差,是一个很老的楼,医院里面医生很少,不能报销医保,收费高,后经检查发现,于崇州市人民医院的检查存在出入并且检查过程卫生情况不好,检查过程中还夸大我老婆的病情,以此骗取高额治疗费,并在收费项目明细单中对收取费用含糊不清致使我老婆上当受骗。
医托诈骗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卫健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医托打击工作,对医托可能出现的市人民医院、市保健院加强了防医托治理,在门诊醒目处张贴了标语,并播放语音防范医托,同时关键点位安排保安巡查。并责令有关医院加强巡查,防范医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全力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医托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