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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桂语朝阳被联发燃气和物业半强制要求集体改主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6 15:53 已回复

我是绿城桂语朝阳139户型业主,生活阳台原始户型的燃气主管在阳台外侧一点,一面是墙,一面是生活阳台门,另外两面是开发商自带的镂空格栅和半人高窗户,阳台整个相当于本来就是包在一个半开放空间内,燃气主管也并没有在楼房墙体外侧,顺着一个15层高的洞延伸下去,也相当于本来就是半包,现在我们搭建了一个2平多的平台只是把生活阳台延伸出去一点,未动主管和其他地方,另外两面还是开发商原始镂空格栅和半人高窗户,也有阳台门隔开,燃气公司上周来改管时也说并不影响通气,但是现在物业说联发燃气公司拒绝给我们小区通气,要求业主投票集体改主管,费用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多少都是燃气公司一口说了算,不同意就用不通气威胁我们,我们无法接受,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中5.3部分,我们的主管并没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请问燃气公司要求我们集体改主管是否具有合理性?这其中的收费是否高得离谱?物业在其中无任何作为,只要求我们投票,不作任何协商,是否跟燃气公司有串通一气的行为?我们物业费高达4.1/m2,如果仅仅因此而不给通气,无法居住,实在寒心!希望领导能听听我们的心声,还我们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2 16:49

留言人: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4 11:36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四川联发燃气公司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位于桂语朝阳小区。
因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功能,不满足原设计要求,不能保证用气安全。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例如:建房、修墙、围栏、修通道、堆杂物等,也包括家庭户内燃气设施)。故无法为您户办理通气业务。以上情况,联发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13时26分与您取得联系,您已知晓。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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