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叙州区 » 开发商避税,利用末俊工商品房包租返租吸收公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咨询】开发商避税,利用末俊工商品房包租返租吸收公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4 17:47 已回复

我是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德付公元业主,所购买的商品房合同上没有加入包租返租的三年现金租金为总房款避税损害国家利益。另外违返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借用合法形式变相包租返租末俊工商品房。由于22年一开始就违约不给租金该整个合同有没有效,能不能退房款,不给租金也让我们处于水深火热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5 18:2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0 14:35

市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4日反映的德福公元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先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避税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二、关于是否包租返租的问题。经核实,您与宜宾德福壹街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签订主体既不是宜宾德福汽车城,亦不是宜宾德福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无充分证据证明是售后包租返租。
三、关于租金和退款的问题。该小区商铺业主已经多次反映租金问题,我局与区信访局等部门已经多次出面协调。鉴于您反映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我局仅能尽量协调企业积极兑现租金,并无强制性权力要求企业支付。在企业确实无能力支付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诉请法院判决宜宾壹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退房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