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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中建门头遮挡业主采光,协商整改无果望政府调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4 16:47 已回复


中建作为央企,五百强企业,开发的成都天府公馆二期住宅存在重大产品瑕疵,2-5栋区单元门头超出2楼业主阳台1.2米高,同小区1栋和6栋超出为0.6米,下图为业主实拍。


遮挡2楼业主阳台1.2米的单元门头系重大产品瑕疵,严重影响2楼业主采光,业主在屋内居住极其压抑,如同住在牢房,且开发商在销售期并未明确告知有1.2米高的门头遮挡,在购房合同中也并未明确标注实情。

业主多方寻求协商解决,中建三局以多种借口搪塞,回避解决产品瑕疵问题,理由如下:

1.销售时现场有公示不利因素。

2.合同重大不利因素有提示门头遮挡。

3.门头按照图纸设计进行的施工,并在修建时已发现这个问题,因降低门头涉及再次进行图纸报规的问题便没有进行修改。

4.开发商知道门头对2-5栋2楼业主有重大影响,在房价上做了一定倾斜。

5.中建提出如果业主不收房,就选择退房,希望通过退房来逼迫业主接受产品瑕疵。

针对中建三局的借口:

1.有公示,但销售未明确引导及告知有1.2米遮挡,80%及以上业主都不知晓有1.2米遮挡。

2.合同有写但全文未标明有1.2米遮挡。

3.修建时虽符合报规图纸,但明知产品存在瑕疵,因不愿重新进行图纸报规,嫌流程麻烦,硬着头皮继续施工;同时,产品生产符合报规图纸与产品存在瑕疵并无直接联系,并不能代表产品有瑕疵可以免责。

4.房屋总价300万,2楼比无遮挡的4楼总价低8000元,且存在因楼层不同导致的采光不同的价格影响,同比3楼同样价格,3楼存在60公分的遮挡,2楼1.2米遮挡,借口完全站不住脚。

5.中建提出退房甚至想让业主作为撕毁合同的主张方,以此避免开发商单方面违约的责任,中建的领导经开会评审后作出如此决策简直是天真且愚蠢。

中建在施工发现产品瑕疵后,不愿修改报规图纸,硬着头皮施工,试图通过形式主义的公示、霸王条款合同、符合本就设计不合理的报规图纸、价格倾斜及退房等理由来搪塞、诱导、倒逼老百姓,如此行径,是完完全全的懒政。

全体中建天府公馆2楼的业主们期望政府不要忽视老百姓的诉求,及时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及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5 10:5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0 17:0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中建锦源汇广场项目视线遮挡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中已告知该户型可能有涉嫌遮挡等影响,公园城市局已将您的诉求转告开发公司,要求开发公司尽快核实处理,做好与购房人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回应购房人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关于您反映中建锦源汇广场项目物业费收取的问题,根据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积极与购房人取得联系,做好物业费收取的沟通解释工作。
因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属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8日10时20分至11时02分与该项目购房人蒋女士、陈先生、李先生、黄女士、叶女士电话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其他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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