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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虚假宣传欺骗销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4 16:41 已回复

我于2021年经中介带领到眉山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附近圆中润达丰滨江郦城销售大厅,经销售介绍楼盘户型还有后期的小区景象,又带我们看了样板房,销售介绍40年产权类住宅就是和住宅一模一样的,除了水电气稍高一点其他的没区别,就物管费也是一样,经销售一再催促交款,再没有任何40年产权类住宅概念的情况下,糊涂就去交了定金,回家回想就预算表都没给我预算一个,结果销售发了一个说住宅都是这个预算表(见下图),等待我们预定接房日期到了,开发商单方面延期至11月31日,再等到11月接到交房通知书,通知书上基本完工,还没完工就通知接房,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去了现在,发现到处是施工景象,后在住建局那才知道我们商业用地,办公。现在求助有关领导部门,这样大张旗鼓的虚假宣传,还理所当然说我们不看合同。有关领导可能是没买过房就有住的,我们平头百姓买房时首先看是到销售大厅看沙盘,销售介绍,再看样板房,如果销售介绍的如此如此的好,那就会交定金,定金一交就后面发现合同问题那时退定金,开发商肯定不会退,还有开发商制定的合同就是格式化合同,单方面拟订的合同,如果我们平头百姓需要修改合同开发商会同意吗?所以现在需要接房装修才发现开发商当时虚假宣传欺骗销售。现本人诉求,要求开发商虚假宣传欺骗销售给我业主带来的损失给予赔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0 12:4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滨江郦城”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交付问题。经了解,该项目已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标准,相关资料在交付现场已进行公示,业主也可前往物业中心查询。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高温限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关于赔偿问题。经协调,开发企业表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说明房屋性质。该事项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经依法维权。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10日10:24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敬请致电028-36687221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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