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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中信麓山上院物业各项收费标准高,服务远达不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4 13:59 已回复

物业费收费太高,2.98/平,服务却远远达不到收费标准,楼道卫生非常差,几乎没看到过打扫或打扫过,比物业费很便宜的老小区服务还要差,联系物业也经常不回复不解决问题。其他小区都有免费停电瓶车的地方,这个小区停电瓶车还要另外收费!电瓶车充一次电也要收4元钱,简直天价,其他小区一两元钱,甚至不到一元就能充满电。车位管理费也不合理,没有审批通过的车位就已经给业主收上了车位管理费,而其他没买车位的业主甚至外来车辆却可以随便免费停车,求助能将物业费降低,配上免费停电瓶车的地方,降低电瓶车充电费,车位管理费从车位正式收费了才开始收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4 16:4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万安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2 16:0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物业费收费与实际服务标准问题,物业费收缴是按照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价格进行收费,针对该情况已要求物业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对小区楼道卫生进行卫生清扫,同时针对管家进行相关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关于反馈车位管理费用问题,经与麓山上院物业沟通了解后得知麓山上院车位12月底交付,由于临停车收费需备案公示,物业目前正在走备案流程,未经备案就收费是不合规的行为,物业暂时未收取临停车辆的费用,现已要求物业积极对接备案部门加快相关工作进度。经了解,关于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是按照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6.5 “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1) 甲方将场地提供给业主停放非机动车的,业主应向乙方交纳停放服务费(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4]2755 号》文件要求,停车费用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以后期物业现场公示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12日14:01、14:50与您联系,电话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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