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攀枝花 » 市委书记张正红 » 攀枝花公积金提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建言】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4 06:55 已回复

2018年买普达房子贷款,公积金中心回复按揭和取款只能办一样,按揭5年今年还完贷款!公积金账户里的20万正好拿来装修,公积金中心却还是不让取:说公积金用途只能买房子、不能装修!!!我就想问房子不装修能住吗!!!现在政府想方设法刺激内需,而市民用自己账户里的钱装修房子,职能部门却左拦右卡,导致我的房子收了五年就是没钱装修!!!我周围的同事有很多类似遭遇!请书记、市长过问一下职工正确使用公积金的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4 10:40

留言已交办责任单位,尽快为您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9 17:44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收悉,现回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我中心收到来信后,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和说明,还解答了您所关心的其他问题,希望您能理解。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9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