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2月29日购买金堂县兴金公司定融产品,目前到期后一直未兑付本金,地方县政府及国资部门对相关问题敷衍、不作为,那么金堂县政府县长及国有企业兴金公司是存在事前不决策,事后不作为的问题,请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王女士: 您好!来电(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针对定融兑付事宜,目前我公司正在制定兑付处置方案,待方案确定后,第一时间与您沟通兑付事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