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1日入职,在职期间就拖欠工资,正常发放工资应是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入职3个月工资从未准时,到11月才发放9月份的工资,本人于11月31日离职,如今已经24年1月份了,11月的工资还是拖欠不发放,没发发消息询问就一直不给出明确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立即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督促用人单位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缴纳社保。如单位未对以上事项进行处理,建议您通过仲裁和社保投诉进行处理。科技城社会事业和基层治理局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