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隆鑫首府三期,交房近一年,还未开具购房全额发票,分别于7月把开票信息发给销售,12月10号到售楼中心,财务告知把开票信息发给销售,至今还未开具,请相关部门督促尽快把全额发票开给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双方已协商处理,无异议。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20与群众联系,告知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