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我省人社厅领导,
2022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科技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措施中指出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
除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外,第一批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由教育部与工信部于2023年牵头组织,旨在资助海外优秀博士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海外博后来华工作,入选者可获三年90-120万元资助经费。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与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同等互斥项目,且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无资格申请博后创新人才计划(博新计划只针对取得国内博士学位的人才),因此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只能申请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
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与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同属人社部、教育部/工信部的国家级博士后人才,而我省《九条措施》尚未充分考虑同级别海外博士归蓉人才的情况。在国家推行博士后海外引才归国从事博后研究大背景下,我省政策目前尚处于引进和资助海外归国博士的相对空白期和薄弱期,势必将不利于我省吸引优秀海外博士来川工作、安居,进而可能影响我省科技经济发展进程。基于以上,我省是否可考虑将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入选者中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直接纳入“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而博士后创新计划入选者中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青年人才项目?
期盼各位领导的充分考虑,感谢您宝贵的时间!谢谢!
此致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