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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天府金茂悦物管强制要求物业费和停车费绑定收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UNQ123456  2024-01-02 14:59 已回复

    天府金茂悦物管以后台升级为借口强制将物业费和停车费进行绑定,要求有车位的业主,必须缴纳完物业费,才让交车位费,才让车开进小区。


    不管是“产权车位”缴纳的车位管理费、“租赁车位”的费用都和物业费是两个不同合同关系产生的付款义务,均与“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直接关联,停车费和物业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费用,有不同的收取主体、收取依据、收取标准和范围。《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设置道闸限制业务进入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应当先满足业主需要,物业公司不应当将“缴纳物业费”与“租赁车位”两者捆绑,以限制车主使用小区内的规划车位。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捆绑停车费’的方式催交物业费系违背法理和立法意愿的行为,应属违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5 15:5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停车费用由租金和服务费(车位物业费用)组成,租金由开发单位收取,服务费由物业公司收取,已购买车位业主无需缴纳车位租金,因金茂物业收费为统一系统,物业公司进行费用捆绑收取。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我局已要求物业立即设置系统收费方式,严禁已捆绑形式收取小区物业费用。目前,业主已可以单独缴纳小区停车费用。
若您仍有相关疑问,请来电咨询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室,咨询电话:028-84935006转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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