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2020年入伍,2022年退伍的大学生士兵。入伍之前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共计办理金额21200元,服役期间已偿还贷款,退役复学以后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方面说只退还助学贷款中用于学费的部分金额12300元。我想请问领导,和我一起入伍的同学都是退还全部贷款,为什么我自己把贷款偿还以后就只退还我学费部分金额,这样很不公平啊。根据文件2022年4月之前入伍的申请助学金贷款代偿的都是退还贷款,我的战友和同学们也是按照这样执行的,为什么要对我区别对待,询问了校方资助中心的老师也没有回复。望贵方能够帮助解决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交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进度可咨询:028-86114792。感谢您的来信。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来信人对回复内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