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古蔺县 » 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向顶六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投诉】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向顶六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2 11:55 已回复

本人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向顶六社村民。就2023年效应石屏政府号召,大力支持政府部门工作,将自家原有的宅基地老房子拆除复垦,及其周边园地果木树砍伐复垦。政府承诺的补贴款项都已经2014年了还没收到,多次询问向顶村支书,书记等干部,至今没有结果。我现在四个孩子都在学校读书,全靠我一人在外打工挣钱养家,经济条件十分有限,为此希望相关部门帮我拿到这笔关系我全家生计的补贴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9 11:5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双挂钩补偿款发放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五龙村、向顶村、石屏村、三桂村、青凤村、刘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増减挂钩项目区,于2022年11月开始实施,2023年5月通过乡镇自检验收,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古蔺县第四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府办〔2022〕66号)第五款“资金拨付方式第一项拆旧补偿拨付方式,农户复垦协议签订、镇村公示、房屋拆除后,乡镇(街道)按月上报农户报账资料,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支付农户补偿款的80%;尾款待省自然资源厅终验合格和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目前农户80%报账资料已审核通过,县上正在筹集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农户补偿款。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于1月3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如您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我局(联系电话:08307888782)。
感谢您的留言!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