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个普通的新津区新新津人,2021年6月购买了新津普兴街道的花样年.好未来小区房,期间花样年暴雷听过工,经过众多业主一起努力,好未来.花样年项目终于复工,截止交房前有业主代表不定期到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情况,发现的问题经过多次和开发商沟通以及反馈给当地政府,依然无整改。截止到2023年12月23日,业主代表和政府代表一同到现场勘看现场时依然发现很多质量问题,而且现场公区很多购房前效果图呈现的公共设施并不存在。
现我以个人名义投诉花样年.好未来项目开发商(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存在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行为;(多条款存在默认买方放弃权益、以及霸王条款);
2、房屋质量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依然通知业主交付,且存在霸王交付条款;
3、大部分工程审批资料存在作假嫌疑,现场房屋存在多处空鼓、开裂,部分审核资料依然获得审批;
4、各相关资料审批时间存在和实事实际逻辑发展冲突,设施未完成即存在已验收合格的情况;
5、报备经审批资料和现场设备、设施不符(现场没有的设备设施怎么可能存在验收合格?);
6、分户分检不合理问题;
7、物业收费不合理问题。
诉求:
1、申请重新进行房屋质量检测;
2、请开发商按报建的资料进行建设,不符合报建资料标准的部分全部按报建资料整改;
3、公区设施按宣传的建设;
4、对于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另外4栋及公区,如果后期存在烂尾,目前的业主利益如何保障作相应保障承诺;
5、物业签订于2012年,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已出新规,按新规标准重新核定;
6、目前因开发商原因产生的各种冲突发生的费用由开发商 承担。
诚恳感谢各位领导耐心看完以上内容,我仅是该小区百户业主中的其中一位,我反馈的是百户业主的心声。如果反馈到此处的少,并不代表不满的业主少,只是我们小老百姓真的是求助无门。还恳请各位领导帮忙向上级反馈、核实并处理。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信访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花样年好未来小区施工交付相关问题,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目前,业主可进行看房验房。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项目施工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
关于您反映花样年好未来小区物业收费相关问题,经查,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有明确约定。
关于您反映花样年好未来小区房屋质量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要求开发企业及施工企业立即对您所提质量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目前相关核查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履职尽责,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处理到位。
我局工作人员已分别于2024年1月5日18:00、1月8日9:21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