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华化学眉山公司,严重的违反劳动法,1.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没有同工同酬;2.劳务派遣工,周六周日加班,按照1.5倍计算,法定假日加班也没有按照三倍计算;3.采用的原料,也是分了次品(质量差的)与质量好的,PTA2:1搭配投料使用;身为国企的大公司,不遵守劳动法,而且采购劣质原料PTA,存在众多问题。请省领导查办。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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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您所反映的三个问题不属实:1.劳务派遣工作者与正式员工不同工,因此不会同酬;2.属于倒班的工种工作者,已经享受倒班休息时间,其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均按1.5倍加班费支付,符合劳动法;同时,对所有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是3倍工资计算,符合劳动法;3. 原料PTA采购的都是合格原料,不同厂家的PTA混投是为了控制产品质量稳定性,不存在使用劣质原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