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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婚迁后土地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30 05:56 已回复

本人四川眉山市仁寿县人,09年婚迁至成都市双流区,婚迁前有承包土地,婚迁时眉山地方国土局叫必须交出土地,到双流分配承包地,但婚迁后到双流一直没有土地,没有解决问题希望省政府查明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把农民耐以生存的土地搞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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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2 10:03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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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6 09:42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请前往原承包地所在地即眉山市仁寿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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