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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投诉】投诉成都花样乐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9 14:02 已回复

我是来自山东的,我本人来成都寻找传媒公司挑选带货主播,通过线上微信群转介绍,来到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郸花路299号花样年龙年国际5号楼19楼成都花样乐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向我索要30000元演员管理费,之后陆陆续续打款10000多,该公司承诺选取符合我公司的带货主播,不能履行全额退款,之后按照该公司要求通过银行转账到其公司指定个人微信账户,该公司开了收款收据并未开具发票! 缴纳费用该公司给我送达几个主播都不是我选中的主播,来了私自走人,来来回回都不能按在公司的约定执行,前后拖拉了1个月。10月中旬签订合同到现在马上2014年了这个公司一直都没按合同履行,因此我公司在各个方面费用已经支出超过10万,我向该公司索要退款,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钱不可能退,你要起诉就去起诉”,我打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以被诈骗想要立案,寻求帮助!但该所民警表示,已经有过很多起类似的违约行为,不属诈骗,派出所不提供解决!说这属于合同纠纷,让我还是与公司协商,可公司拉黑我电话,不给与回答。我想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如果上述情况不属于?那什么属于诈骗。难道成都的经商之道就是这样欺负外地来客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9 16:09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4-01-04 13:32

什么时间给回复?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4-01-08 17:52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和平街派出所接警民警了解后双方系合同产生纠纷,民警已告知其可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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