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行车记录仪拍到城管的车和处理交警违法的拖车,随意将车停在路边,且所停之处,并未划停车位,已经属于违停。而且司机并未在车旁,且严重影响非机动车辆通行,让非机动车只能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更可笑的是,他们停车旁边十多米处,就是明显的禁止停车的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请问这种城管的车和交警的拖车明显属于违停,是否会被处理?如何处理?他们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是否会被从重处理?南充是否有违停举报平台,便于让民众加上对执法车辆的监督?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的关于城管车辆和交警拖车可以随意违停吗的问题已收悉。经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城管拖车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正常执勤执法,我大队无权对其进行处罚,如有违法占道停车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依法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车辆作出张贴《违法停车提醒单》或《违法停车告知单》处理,对驾驶人在现场予以劝离和警告。同时,我队也将每日组织警力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有效制止和处置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市民反映道路交通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