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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关于宣汉县天虹金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8 21:13 已回复

交房时,拿不出三证一书一表,现场与当初宣传时严重不符,实得面积与证上面积相差超过%6 开发商态度强硬 不予解决 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够重视 明查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9 09:56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8 08:47

网民朋友:
您们好!您们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实得面积与证上面积相差超过%6”问题。经核实,四川宏达测绘有限公司依据《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第五章“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和使用面积等测算”等相关技术规范,对“观池˙天泓金城”项目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绘,出具了《房屋面积预测绘报告》及《实测报告》,商品房买卖双方依据报告预测绘面积网签合同并备案。该户型《房屋面积预测绘报告》及网签合同载明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65.83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21.82平方米;《房屋面积实测报告》显示: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65.83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21.82平方米。网签合同载明面积为商品房所在项目预测面积,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商品房所在项目实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未明确约定的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测、实测报告及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三方机构按《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测绘并出据,业主可前往查阅”之规定进行处理。《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第六章对共有建筑面积概念、范围及分摊原则、计算规则等有明确规定,您及其他业主可研阅、比对。若前期购买(销售)时,买卖双方在合同之外对该房屋面积有其他约定或承诺的,建议按照约定及承诺执行,或友好协商处理;若怀疑开发商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您及其他业主有权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反映,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三证一书一表问题”。业主在接房时开发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手续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房产开发项目需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如你对项目交付时是否验收存在疑问,可向开发企业申请提供竣工验收等相关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5223549。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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