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部县龙悦湾小区1-17-1业主文小龙,该栋楼属于错层式结构,我的阳台门与1-17-2业主冯小雄的后墙相隔4米。该户从2月份开始,擅自将自己的生活阳台封闭成住房,另用楼下1-16-2阳台上出资搭建钢棚,利用钢棚顶从后墙开门违法搭建房屋,作厕所和厨房使用,严重影响我户的采光及隐私,破坏了该栋楼的主体结构及外观形象。我多次向房管局及城管执法局反映至今已有10个月之久,都未将违法违建的钢棚拆除。该户有钱有势,强行违法搭建未得到制止,原因是这户人是开银行的,老公是县上的领导,房管局和城管局多次来处理都是忽悠走过场,包庇纵容该户,欺压我们弱势业主,我们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本人诉求:责令该住户拆除违法使用钢架搭建的阳台,恢复楼体外立面结构,排除安全隐患。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南部县龙悦湾小区1-17-2业主擅自将生活阳台封闭成住房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我局已于2023年3月对该违建建筑进行调查,并向该违建户冯某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违规搭建进行自行整改。冯某到期未自行整改,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处违建进行了部分强制拆除。
该处违建位于17楼,楼层较高,在拆除工作中需高空作业,难度较大,未能完全拆除违建。
后续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