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强烈反对对于禁养犬一刀切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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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强烈反对对于禁养犬一刀切处置方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7 17:00 已回复

市长您好,我是一名通告内“新增禁养犬”的家长。多年以来,本人遵循《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饲养宠物,定期疫苗、体内注射芯片、从未接到任何投诉;但是在持有合法犬证并未过期的情况下,一夜间在新通告下变成了“黑户”。对于通告解读内“要求犬主自行送至非限养区或者送至收容所”的做法表示强烈的不满和质疑!并且也已通过不同渠道反馈和建言,收到的答复及其敷衍!
首先:爱之家和启明小动物中心的实际情况已经很不乐观!无论是环境还是人员配置根本无法满足这么多大型犬的集中涌入,罗威纳事件发生初期,两家机构几天之内就已收容上百只被莫名其妙遗弃的犬只,基地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让我们把狗送到收容所和遗弃毫无分别!是宠物也是家人,是我抑郁症以来的情感支柱,送走于心不忍无法接受。
其次:除主城区外,向所谓的非限养区政府机构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也属于成都管所以我们也是限养区”。由此得出搬家也并非是能够解决问题的选项!
1月1日之后,如按照现行条例,届时我将无法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保护我的狗!近期已有多位狗友被人恶意投诉,执法人员明确的告知我们,1号之后如接到投诉举报,作为执法者将按照现行条例,依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罚,强制带走犬只。从执法者的角度来说,这没有错。但这及其容易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我相信这不是条例制定的初衷。
针对以上问题,本人有如下小诉求:1️⃣对于处理新成为“禁养犬”的问题上,参考《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无法及时在2024年1月1日前颁布完善的条例,那么至少要延长新成为“禁养犬”的处置过渡期,给我们时间等待新条例的修缮和改进,且同步告知基层执法人员在禁养犬条例正式颁布前,不得强制带走!2️⃣参考深圳杭州重庆等城市的管理方案。允许以往有证合法饲养的“新增禁养犬”能够继续喂养安度晚年!3️⃣接受错峰遛狗。并提高养犬违法处置力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2 16:1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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