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武侯区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能强行加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能强行加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7 15:17 已回复

1月15日执行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违背民法典和宪法,更变本加厉,罔顾民意。请倾听民众心声,纠正违法内容,还人民群众宁静生活。
新的加梯政策中表示,无论调解结果如何,只要经过2级调解,社区街道都予以盖章批准,这就是强制加梯,严重侵害老百姓,有损公信力。国家提倡的是有条件的加梯,友好协商加梯,不是强行加梯。
事实和理由: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了业主的专有部分组成部分,并且明确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并非单元门号。民法典中,从未将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分为以“单元”为单位;也从未将建筑区划内的共同表决权赋予具体某一个“单元”。所以,为加梯量身定造的以“单元”来表决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市住建局的文件可以越过民法典吗?
2、财产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多数决”原则不能用于生命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加梯所谓的三分之二原则是严重违宪的!市住建局的文件可以越过宪法吗?
3、取消了调解成功后,社区街道才对加梯申请资料盖章。变为了,只要经过社区街道两级调解,无论调解结果,都予以盖章。这不是罔顾民意是什么,如果调解结果都无所谓了,那还调解干什么,这不就是强装?天理何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2 11:55

留言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2 16:24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业主主体、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业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公示期间,因增设电梯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可协商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业主协商不成的,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业主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两次调解后,业主仍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2日与您联系,您未接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