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陵平安家园二期,由于是安置房,无产权,物业不予安装充电桩,也没有按照成都市统建统管政策,建立统一使用的公共充电桩。这与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的方针不符,什么时候能够让业主安装充电桩或者统一安装公共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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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一、经核实,平安家园二期物业服务中心正在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电力评估工作,待相关电力评估工作通过后,将陆续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第四点中明确指出,“鼓励电动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已建成居民小区停车位统一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通过在居民小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即公共车位,不能安装自有充电桩。本小区因车位紧张,故小区车位为流动车位,车位无法固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7日15时4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