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第193号,明确说明可对几种情形的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同时参见微信公众号自然资部 2023年11月30日发表于北京,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函明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旨在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管理工作。按照汇交要求,对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要求确需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应以县级行政单元为基本组织单元,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查认定后,出具省级审查认定文件并组织制作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正式公文报自然资源部申请更新数据。
请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细则出台了哪些文件?或者是否沿用2023年11月30自然资源部发函内容进行执行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区县是否需要省自然资源厅详细文件才能开展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工作?感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好。您咨询事项现回复如下:
我厅正在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同步指导市县做好局部优化等工作准备。
下一步,将加快出台我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