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宣汉市民,我妻弟和弟媳妇是一级聋哑人(任*生和王*芳),家住宣汉县天生镇进步村。因为自身残疾,找不到合适工作,经常做临时工收入低,还要抚养两个子女。而几年前还被老乡忽悠去国外打工,找亲戚朋友借了钱,加上结婚欠账十几万,至今未还。平时都是亲戚朋友接济。考虑到此家庭困难,我几个月前写信相关部门,让弟媳妇也享受了低保待遇。但近期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通知监护人,因为两个聋哑人都享受低保,所以之前低保235元/人,要降100元。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为什么?因为两个人欠外债太多,今年的低保款,家里人都舍不得取出来给孩子开支,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而低保待遇不增反降,第一次听说。谢谢领导抽空了解并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关于残疾人低保待遇事宜”回复如下:
经调查组调查,您反映的妻弟任*生、弟媳王*芳均为聋哑人,享受低保待遇235元/月的低保待遇每月要降事宜,不属实。
经调查,任*生,于2019年1月开始享受低保救助,待遇为280元/月。按照宣汉县农村低保结构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将正在享受低保对象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纳入整户识别范畴,但不增加待遇金额。排查走访进步社区时,任*生和王*芳属于纳入整户识别范畴对象。因此,王*芳在2023年6月通过农村低保结构调整纳入整户识别范畴,调整后任*生家两人分别享受145元/人/月,共计290元。2023年7月开始,低保救助标准又一次调整,任*生家两人分别享受150元/人/月,现每月享受低保金共300元。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疑问,烦请致电0818-5645007咨询,我们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