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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开发商以成冠肺防指196号文件延期不合理
2023-12-25 15:41:32
已回复
开发商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冠肺防指〔2020〕196号)中的第四条内容:“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通知发布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合理确定交付时间。”为借口延期3个月,但是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为2022年年底,且开发商告知最迟2023年底会交房,甚至提前,明确说没有受到疫情影响,但现在又以疫情为接口,参照该开发商以往楼盘,也是利用各种借口反复延期,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围墙、大门、绿化、虚假宣传、户口等问题一个也不解决,一拖再拖,业主找他们追问情况,也只是拿住建领导当借口,说领导一直不签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12-28 1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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