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孩2024年9月1日就要上小学了,因为之前我和小孩爸爸没离婚,在新都区就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大概我和他爸爸是2023年10月份产生矛盾,11月离的婚,房子在小孩爸爸名下,所以我就从新在新都区泰兴镇办理了房屋备案手续,但是又刚好遇到国庆节放8天假,,就没有赶在10月1日前,办理房屋备案手续,我是国庆节后10月7日办理成功的房屋备案手续!,,节假日能否顺延,我家宝宝9月1日能在新都区上学吗,好好差国庆节那几天,满半年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最新规定,您子女拟以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您是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可通过“材料申请”方式申请入学:
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于每年4月1日—30日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服务就学管理平台申请,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统筹安排学位。
如暂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可选择将子女户籍迁到本区,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方式就学。也可选择回户籍地暂行就读,待下一年符合条件后重新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学。
以上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6日14:06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