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海伦春天业主,因未购买车位打算到物业进行租用车位,但物业拒租,原因是开发商车位还未移交至物业。经了解和前期其他业主在公告栏拍照留存的公告情况开发商车位已移交至物业代管(附件为公示情况),在逛小区时看到小区广告得知开发商公司有聘请第三方在小区进行售卖车位,请领导严查海伦春天开发公司是否存在有一车位多用情况,并给与答复,谢谢各位领导!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海伦春天车位问题,公园城市局要求小区物业积极沟通协调,尽量满足业主车辆停放需求。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8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