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建领域惠企利民40条政策措施》 发布于2022年6月24号
其中第35条内容: 35.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交易除外)的,按每个车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一、通川区复兴镇金科集美嘉悦项目是否属于上面内容中所说的中心城区内?是否属于补贴项目(需要权威准确答复)
二、假如符合上述条件该怎么申请?(如果这个问题不符合上述内容中的条件则无需答复)
请分开答复,感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金科集美嘉悦项目购房补贴相关问题的投诉件已收悉。区住建局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7日印发的《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第十八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本文件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12月31日(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前规定与此文件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即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二次购买及以上交易除外)的可享受补贴。经核实,一、金科集美嘉悦属通川区项目符合文件补贴项目;二、目前通川区暂未办理购房补贴,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