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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冒名注册公司申请撤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3 18:22 已回复

本人2003年2月6日出生 在2021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被注册了两家公司 还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我去查询了一下才查到我名下竟然有两家被注册的公司 我一概不知 2021年我还在长沙保险学院上大学 我当时有线下兼职过可能当时泄露出去了信息 但是我本人一概不知拿我信息注册了公司 所以我希望能够帮我撤销我的信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7 16:1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被冒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本人应当到场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身份核验并提交下列材料: 1.《撤销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 所需材料可以拨打028-86628101或工作QQ:2305984576获取相关资料模板。纸质资料可现场提交,提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锦江行政审批局10楼1007办公室,也可邮寄送达,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锦江行政审批局10楼1007办公室,收件人:马老师。 身份核验可本人到现场核验,也可通过影像资料进行核验,通过影像资料核验的被冒用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录下清晰视频,并口述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住址、撤销公司名称等内容,并承诺,本人向你局反映和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若因反映和提供的材料不合法、不真实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一力承担。影像资料发送至QQ邮箱:2305984576@qq.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区审批局收到您提交所需资料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您。受理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于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决定。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二、您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您身份冒用事宜。 法律提示:如经调查核实,你反映的公司在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你已做过实名认证的,你将承担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律后果,登记机关将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你身份信息纳入失信人员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实施信用惩戒。 咨询电话:028-86628101。因咨询业务繁忙,如遇占线打不进等情况,请尝试多次拨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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