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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天府新区绿城·桂语麓境小区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3 12:43 已回复

尊敬的质监局、房管局及相关政府机构: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绿城桂语麓境的业主,现就该开发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正式投诉。以下是主要问题及诉求:


1. **虚假宣传问题**:

   - 开发商宣传所有楼层产权均为住宅,但实际备案中1楼为住宅、-1楼为储藏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真实宣传原则。

   - 样板间阳台材料私自更改(原瓷砖后连夜更为木地板),外立面设计与实际不符(落地窗变半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


   - **诉求**:要求开发商赔偿财产损失,物业费收费减半。


2. **室内精装质量问题**:

   - 普遍存在地板发霉、墙体多处开裂、墙体不平等质量问题,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双层玻璃未全部符合3c认证标准,违反《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 **诉求**:赔偿财产损失(参考此前同装配的绿城·桂语江澜因地板发霉赔偿14个月物业费),更换合格3c玻璃。


3. **室内设计、施工不合理问题**:

   - 底跃-1楼卫生间无通风设计,违反《住宅设计规范》中8.5.3条,“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备或预留通风设置条件”;
-140户型的底跃室内存在雨污水管,违反《住宅设计规范》中5.2.20条,“居住建筑设置于水内排水系统时,除敞开式阳台外应设在公共部位的管理井内”;

   - -1楼客厅已报规的一处采光井,皆因开发商设计管道不合理,被开发商封掉,属于未按报规进行施工,严重影响业主采光通风。

   - **诉求**:增加卫生间通风设计,整改采光井及管道设计。


4. **室内外安全隐患问题**:

   - 小区围栏安保减配,小区仅大门和两侧部分铺设电网,北面有小路却未架设,只有1-2处红外线与监控,极易翻阅,且已出现业主被盗事实;


   - 底跃住户花园周边安保设施不足,开发商设计不合理,行人可从设计过低的架空层玻璃护栏或小路、一楼住户窗户轻易进入住户家内,且未布监控,,违反《住宅区规划设计规范》。

   - **诉求**:加强小区安保措施,全面铺设电网,加高底跃花园附近护栏和围栏以及监控,确保所有住户居家安全。


5. **违反合同私改装修配置问题**:

   - 厨房装修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合同约定为600*600,实际交付为300*3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诉求**:要求开发商赔偿。


6. **车库设计不合理问题**:

   - 车库设计违反《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第4.1.3条,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包括但不局限于出入口过窄、停车线划线过窄,停车即无法下车,已出现多名业主和物业人员车辆剐蹭和停车困难的案例;

   - **诉求**:按照规范,重新设计和整改车库。

7. **物业收费不合理、服务质量欠佳**;

-未收房即开始收费。因开发商整改问题多、进度慢导致部分业主至今未收房,物业费却从12.4日即开始计费,而开发商何时能整改完毕,业主的收房日期尚未知;

-物业人员配置数量不足,全小区仅2名管家,服务响应迟钝、服务质量低下;

-车位租赁费、车位销售价格畸高,高于同区域相邻小区两倍。 

- **诉求**:按照实际收房日期合理收费,增配物业服务人员




期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处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期待您的积极回应与解决方案。


此致,

[郭晓]

[2023.12.2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5 09:4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7 16:4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绿城桂语麓境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责成建设单位积极核实处理,待核实完成后告知广大业主。关于户内问题,已责成建设单位与业主联系处置。
关于绿城桂语麓境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经了解,物业企业表示前期小区失窃业主已报警处理。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小区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安保措施,加强对公共区域管理及外来人员的管控,及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关于绿城桂语麓境整改期间物业费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小区在达到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后交付业主,业主应按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针对房屋存在的精装等问题,业主可要求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小区出入口转弯半径问题,该项目建设单位成都绿晟置业有限公司正在研究优化方案,待方案确认后进行整改。
关于绿城麓境项目房屋交付与合同约定不符事宜。据了解,在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若您发现开发企业实际交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您可依据《民法典》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开发企业主张违约责任,建议您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您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上情况,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沟通处理。
关于房屋公区品质等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业主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与业主长效沟通机制,积极和业主就关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沟通和落地实施,同时公园城市局将持续关注业主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的情况。
关于反映绿城桂语麓境的问题,经核实,该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了“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等信息,公园城市局无法认定该楼盘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以上情况于2023年12月27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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